換照風波 責任不只在政府 對於政府介入媒體管理到什麼程度,近來多所討論。有人批判,報章雜誌都不管了,電視頻道為什麼要管?然而實際上,電視頻道的確必須接受比平面媒體更高標準的檢驗,為什麼?最簡單的原因在於,孩童與青少年看電視的頻率遠遠大過於看報紙與雜誌。誰都知道,閱聽者對於聲光效果的接受能力很強,電視媒體所造成的影響力絕不能低估,或許有人認為,小孩看什麼頻道責任在於父母,然而現在有許多家庭父母親必須忙於工作,並無過多的時間來陪小孩看電視、選頻道,因此政府「適當的」負起管理之責是有必要的。
文 / 洪靖
我們也不能一味地把媒體紛亂的原因歸咎於政府,身為觀眾的我們也有責任。閱聽者與媒體相互牽連,「以口味養口味」的循環鏈早已成形,電視節目的品質自然越來越糟糕。很多人罵新聞亂報導、電視節目亂造假,然而大部份的人卻依然盯著電視,拿著遙控器不肯鬆手,試問,是誰讓這些電視節目還有收視率的?假如新聞局不介入電視頻道管理,則頻道的生存與否完全依賴於收視率的高低,我們不可能期待「以口味養口味」的惡性循環終止於媒體,我們只能自己把界線畫出來,以收視率來抵制媒體腐化;如果身為觀眾的我們無法做到這一點,就只能把這樣的權力「轉讓」給政府了。
假如新聞局決心管理電視媒體生態,就必須做到「公平一致」原則,不能讓人有質疑與詬病的空間;假如社會大眾認為政府不應介入管理,就必須把選擇節目的權利拿回來,讓收視率決定電視頻道的去留。惟有兩方都負起「正確的」責任,台灣的媒體品質才有改善的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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