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與不可以的邏輯

可以與不可以的邏輯



洪靖



「嘿!告訴你:作弊,不可以!蹺課,不可以!上課玩手機,不可以!…」



這是夾子電動大樂隊(著名樂團)的一首歌「不可以」中的歌詞。這首歌講的是台灣早期軍事教育所留的遺毒。很多人都以為,軍事教育在台灣已經消失了,可是我認為沒有。它表面上看起來是消失了,但它只是躲了起來,而且,正因為它躲了起來,所以我們不容易發現比起過去,它可能有過之而無不及。



以前的軍事教育,就像夾子大樂隊唱的,是「不可以」的邏輯。教官說不可以,我們就不能;老師說不可以,我們也不能;父母說不可以,我們更不能。那時候的規定或法條,大多也都使用「不可以」、「不得」、「不應」這類詞語,例如:不應邊走邊吃、不得亂丟垃圾
等。如果我們做了這些「不可以」的事,我們就會被罵、被處罰。這是一種負向心態,我們不做某些事,是因為我們要規避它所帶來的懲罰。



深究這種「不可以」的邏輯,我們可以發現,它建築在「可以」之上。也就是說,這些「不可以、不應、不得」的規範,其實隱含了一個預設---其他事情都「可以」。只要我們不做被否定的那些事,我們就不會被責備、被處罰。「可以」是一個很大很大的範圍,而「不可以」只是其中一塊小小的禁區,只要我們不踏進去,我們愛走麼走都行。我們可以說,不可以的邏輯是「消極的禁止」。在面對這些消極的禁止時,我們只要不去犯規,我們就擁有極大的自由度,管理者不能隨意處罰或拒絕我們。



但是在現在的教育體制裡,學校則將法規的立基推向了「可以」的邏輯。「應該」、「必須」、「得以」的字眼開始變得常見。和「不可以邏輯」剛好相反,它建築於「不可以」之上,意即,「不可以」變成一個比較大的範圍,「可以」反而成了一個較小的領域。在這個「可以邏輯」之下,誕生了一個對學生而言極為可怕的巨獸審核制度。在這個制度下,想要借場地或器材都必須寫一份企劃書呈交給管理單位進行申請,然後來等待管理單位或人員的答覆。甚至,學校裡也有明訂的「社團刊物輔導要點」,在學校發行刊物必須將原稿送至類似課指組(課外活動指導組)的行政單位進行審核。



這個管理巨獸,小至各個科系,大至學校行政單位,甚至連國家法規中,都活生生的存在著。最近被大肆抗議的「集會遊行法」就是「可以邏輯」的產物。和「不可以邏輯」的差異在於:在「不可以邏輯」之下,我們做什麼都行,只要不要碰到「不可以」;然而在「可以邏輯」之下,我們什麼都不行做,除了被認定的「可以」。結果是,想在校內舉辦抗議學校的活動變得難上加難,學生自治變成天方夜譚,做也做不下去;在國家行政方面,政府也可以用「換照許可」關掉(或威脅關掉)幾家電視台。



「可以邏輯」的真正力量在於它有「積極的管理」的意涵。它把所有的掌控權推向了管理者這一邊,在這樣的情況下,我們可以發現,在管理者的「主體意識」變成了決定的界線。如果管理者很「民主、開放」,我們就能夠做很多的事;相反的,如果管理者很「保守、封建」,我們可能就變得綁手綁腳。而且,如果管理者做任何的改變或更動,也沒有進行通知的「法律責任」。也因此,跟管理者的「關係」變成了重要的一環,如何「打點」管理者變成重要的學問,而與管理者的「裙帶關係」則成了人人詬病的陋習。



現代社會之所以會讓人感受到比以往更多的自由與開放,是因為整個趨勢與風氣走向的是自由與開放(也因此,大部分的管理者也能夠欣然接受更多不同的看法、觀點、與作為),而非法律或規定變得寬鬆了。所以,即便在現代社會,我們還是有許多阻礙與困難,因為還是有少部份「不開放與不民主」的管理者。更重要的是,如果管理者恰巧就是「在上位者」時,則會因為「權力不對等」而帶來更嚴重的問題。



實際上,建築在「可以邏輯」之上的法規與審核制度給了在上位者一把利刃,平時總是「收刀入鞘」,但在有需要的時候,它隨時能夠殺人見血。那麼,什麼是「需要的時候」?想當然爾,就是當你危及了上位者的地位、財富、或是權力的時候。「可以邏輯」的法規變成一個擋箭牌,冠冕堂皇的擋下你所有的、充足的理由,同時,它也成功地隱藏了上位者真正的目的與居心。



在高喊自由民主的時代,我們似乎以為所有事也都「自由民主」了。然而,表象下的事實不一定如此,我們必須學會透視表面下的真實。當然,我不是說過去的軍事教育比現在好,也並非指現在的制度完全不可取,但我認為,我們常常忽略了現代制度所隱藏的錯誤與問題。我想,當我們在面對、甚至制定現今的法規時,都必須有更多的注意與反省,才不至於落入「可以邏輯」的陷阱之中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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